根據北美自由貿易協定,加拿大公民進入美國觀光、經商、學習和工作在簽證方面均享有特殊的待遇,這些特殊規定按具進入美國的目的而有所不同。具體有如下幾類情況。

  

一般觀光和從事商務活動免簽證 -- 加拿大公民及以觀光或商務訪客身份進入美國無需簽證。在個別情況下,加拿大公民在進入美國時,有可能被要求出示具有足夠費用的證明。



其次,加拿大公民在美國工作無須簽證類別 --

* 為加拿大公司在美從事研究及設計工作。

* 督導收割隊在美從事農業收割。但僅限於業主。

* 為加拿大公司在美從事物品採購。

* 為加拿大公司在美從事商業轉運;

* 為加拿大公司在美從事市場研究;

* 參加貿易展銷;

* 為加拿大公司在美接納購貨和商談合同;

* 載運貨物或乘客進入美國。

* 在美加之間從美國接運貨物或乘客。

* 從美國出口至加拿大貨物的海關經紀人。

* 機械設備的售後服務, 不在美國領取報酬的專業性服務工作。

* 為加拿大公司在美從事金融服務工作。

* 廣告及公共關係諮詢。

* 在美從事從加拿大開始或以在加拿大為主的旅遊業務。

* 為加拿大公司在美從事翻譯工作;



僅有上述工作無須申請工作簽證。方式為在入境時向移民官出示其加拿大雇主的信函即可,但如果工作屬於專業性工作,有時則需要提交符合該項工作的證明,如畢業證或文憑影印件等。



其他工作加拿大公民一樣要以H或L簽證在美國工作,必須首先獲得美國雇主所提供的工作,由雇主向移民局提出申請。

但如果你是下列專業,可以到邊境海關"直接"申請簽證入境即可: 會計,建築師,電腦系統分析員,救災保險索賠評估員,經濟學家,工程師,林業學者,平面造型設計,化學家,乳品科學家 ,昆蟲學家,流行病學家。



此外,除了上述外還可以申請 TN簽證,你可以直接去官方網站看TN的相關規定: />


基本上加拿大公民還是加拿大人,不可能毫無條件到美國生活和工作,長期居留美國工作生活還是需要辦理H or L,這兩個簽證並沒有特別給加拿大公民的配額。擁有上述免簽工作類型或者方便的辦理簽證方式,還增加H, L的特別配額給加人而排擠美國境內其他外國人工作的機會,我想任誰都會認為是不公平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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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rpenter8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